私隐政策声明
政策声明
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下称「资科办」)承诺确保所有根据本计划收集的个人资料,均按照《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下称「该条例」)的有关条文处理。我们向个别人士收集个人资料前,会在收集个人资料的网页上提供《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实务声明
收集的个人资料类别及收集个人资料的目的
本系统收集及资科办保存的个人资料可能包括身份證明文件号码、姓名及联络电话号码资料。有关资料会用於以下用途:(i)处理申请出境香港的名额;(ii)核实相关资料以确认申请人的资格;(iii)处理与申请相关的查询;(iv)进入內地时,於出入境管制站查核入境配额;及(v)製备统计數字及进行分析。
个人资料使用及传送
资科办会传送此申请中的个人资料至香港特区政府有关部门和负责出入境相关机构作为出入境管制用途。
收集的个人资料将不会被用於原本收集目的或直接相关目的以外的任何目的,除非相关资料当事人事先同意更改使用,或此限制使用受该条例第8部的规定予以豁免。
个人资料保障措施及保存
资科办会根据该条例之规定及根据收集的个人资料的性质,采取一切合理地切实可行的方法,确保所有个人资料準确无误、安全和保密地保存以防止未经授权或意外的接达、处理、删除或其他使用,并会遵照有关规定处理有关更正及取阅资料的事宜。
资科办将因应上述指定被收集的目的所需於合理时间内保留阁下的个人资料,并遵照有关条例处理保存。在此以後,该个人资料将被删除。
查阅及更改资料要求
如欲查阅和更改在本计划提供的个人资料或查询相关事宜,可透过以下途径:(a)电邮至enquiry_onlinebooking@ogcio.gov.hk;(b)传真至2802 4549;或(c)邮寄至「九龙长沙湾东京街西3号库务大楼12楼」;以及
在本条例第20条指定的情况下,我们可以拒绝查阅资料要求。
小型文字档案(Cookies)
网站的任何部份均不会使用小型文字档案收集任何个人资料。当阁下用电脑填写申请表时,包含阁下对网站字型大小喜好设定的小型文字档案可能会建立於电脑内,但小型文字档案不会包含阁下输入的个人资料。没有小型文字档案,阁下或需要就个别网页作出适合阁下的字型大小调整,但阁下仍然能够在电脑上递交申请表。
阁下使用本系统作预约登记时,我们可能会收集登记人的IP地址作分析以防止任何恶意企图干扰系统流量。这些资料只用於优化系统用途,我们不会使用资料作识辨身份的用途。
本私隐政策的变更
资科办保留权利随时修改其现行使用的私隐政策,并将有关修订上载本网站。